我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
时间:2014-4-14
出处:县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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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网来自县政府网讯):从今年元月份起,我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,其中:一方死亡,另外一方改嫁、失踪等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50元增加至500元;贫困家庭儿童(父母重度残疾、享受低保一类、服刑等)由原来每人每月350元增加至450元;社会散居孤儿(父母双亡)和儿童福利机构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不变。
目前,全县共有各种类型孤儿537名,将从4月份补发1-3月份孤儿款,共计补发73500元。